美國參議院銀行委員會發布虛擬貨幣監管“CLARITY法”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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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引入了一個名爲“輔助資產”的新類別

美國參議院銀行委員會於22日發布了數字資產市場明確化法(CLARITY法)的首次討論草案。該草案是根據17日獲得兩黨強烈支持的CLARITY法制定的,由委員會主席蒂姆·斯科特和數字資產小組委員會主席辛西亞·魯米斯等四名參議員主導。

該草案重點關注由銀行委員會監管的證券交易委員會(SEC)的工作和角色,並且與衆議院的CLARITY法案的內容存在許多不同之處。其中,特別值得注意的是新引入的"補助資產"(ancillary asset)這一代幣分類,明確表示不屬於證券。

草案將輔助資產定義爲“通過構成投資合同的安排與證券交易相關而銷售的數字資產”,並指出輔助資產本身不向所有者授予任何金錢權利。

輔助資產的發行者可以自我證明該輔助資產不賦予與普通證券相關的權利。另一方面,如果SEC審查該資產並判斷其類似於證券,則可以在60天內駁回自我證明。

此外,如果輔助資產的提供或銷售總額在每年最多7500萬美元(約110億日元)以下,則可免除4年的SEC註冊要求。或者,如果輔助資產的提供/銷售低於已發行資產總額的10%,也將允許採取相同的措施。

這意味着在SEC註冊前會認可一個“準備期”,因此被期待能促進創新。

在草案發布之際,斯科特主席強調,上下兩院的議員們"共享制定有關數字資產的明確規則的共同目標,以保護投資者,促進創新,並確保數字金融的未來牢牢扎根於美國。"

魯米斯議員主張,這項法案將結束“監管不確定性的時代”。他表示:“不能允許由於監管混亂而使美國的創新持續流失到海外。”

SEC的要求

該草案除了上述內容外,還要求SEC明確界定構成投資合同的要素,並要求對現有要求進行現代化,以適應虛擬貨幣活動的實際情況。

此外,要求制定與虛擬貨幣相關的檢查標準,鼓勵私營部門與聯邦執法機構合作進行不正資金的檢測和遏制,並爲促進銀行業的創新,確保銀行控股公司從事被認可的虛擬貨幣相關活動(如保管服務和交易支持等)。

此外,該草案允許個人自行保管和管理虛擬貨幣,並排除了參與區塊鏈創建和維護的開發者或提供者被視爲“匯款商”或受到註冊義務的可能性。

虛擬貨幣創新委員會的美國政策主任拉尚·科爾伯特指出,該草案側重於銀行委員會的管轄權,並未明確數字商品的定義及其交易。其理由是相關事項屬於農業委員會的管轄。他預計,最終農業委員會和銀行委員會將就CLARITY法進行合作。

利害關係者的信息提供請求

銀行委員會在草案發布的同時,要求利益相關者提供以下事項的信息。

  • 關於監管的明確化和調整
  • 關於投資者保護
  • 交易設施和市場基礎設施
  • 資產保管
  • 非法金融
  • 銀行業務
  • 創新
  • 州法的優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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