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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等獎(1名): 100枚 $ER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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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 Gate廣場發布你對 ERA 項目的獨到見解貼文
2.在貼文中添加標籤: #Gate广场征文活动第二期# ,貼文字數不低於3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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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徵文內容涵蓋但不限於以下創作方向:
ERA 項目亮點:作爲區塊鏈基礎設施公司,ERA 擁有哪些核心優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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歡迎圍繞上述主題,或從其他獨特視角提出您的見解與建議。
⚠️ 活動要求:
原創內容,至少 300 字, 重復或抄襲內容將被淘汰。
不得使用 #Gate广场征文活动第二期# 和 #ERA# 以外的任何標籤。
每篇文章必須獲得 至少3個互動,否則無法獲得獎勵
鼓勵圖文並茂、深度分析,觀點獨到。
⏰ 活動時間:2025年7月20日 17
虛擬貨幣投資法律風險及應對策略解析
虛擬貨幣投資的法律風險及應對策略
近日,一則涉及境外虛擬貨幣投資的案例引發了廣泛關注。該案例涉及一名新加坡公民潘某與中國公民田某共同投資"MFA區塊鏈"項目,最終導致投資損失。潘某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返還剩餘投資款,但兩級法院均駁回了其訴訟請求。
這一案例引發了人們對虛擬貨幣投資法律風險的思考。雖然幣圈不乏暴富神話,但法律風險不容忽視。那麼,普通投資者該如何看待虛擬貨幣投資?如果投資虧損,是否還有維權的可能?
案情回顧
2019年10月,潘某經朋友介紹認識田某,二人決定共同投資"MFA區塊鏈"項目。潘某向田某轉帳1574萬元用於購買MFA虛擬貨幣。項目初期收益可觀,但後續由於某交易平台下線MFA/USDT交易,導致投資帳戶被鎖定無法交易,造成巨額損失。潘某多次催促田某返還投資款,田某僅返還了1060萬元。
潘某遂向法院起訴,要求田某返還剩餘投資款。但鹽城中院和江蘇高院均認爲,該投資行爲違反我國法律法規強制性規定,違背公序良俗,合作協議應認定爲無效,由此引發的損失應由當事人自行承擔。最終,法院駁回了潘某的訴訟請求。
法律分析
虛擬貨幣投資在我國屬於灰色地帶。雖然個人持有虛擬貨幣不違法,但投資交易存在法律風險,可能被認定爲無效合同。
投資損失並非完全無法挽回。法院在判決時會考慮各方過錯程度,合理分配責任。如果代投方存在過錯,仍有可能被判令返還部分投資款。
涉外案件的管轄權選擇至關重要。如果能在虛擬貨幣監管較爲友好的地區(如新加坡、香港)進行訴訟,投資者的權益可能獲得更好保護。
目前國內對虛擬貨幣投資持謹慎態度,但並非所有案件都會敗訴。實踐中仍有投資者通過訴訟或調解收回部分損失的案例。
風險防範建議
合作前簽署書面合同,明確約定雙方權利義務及爭議解決方式。可考慮約定境外管轄條款。
如發生爭議,應根據實際情況選擇合適的管轄法院。即使在境內訴訟,也並非完全沒有勝訴可能。
聘請專業律師提供法律意見。Web3領域律師的行業經驗對於制定合理的訴訟策略至關重要。
了解不同地區對虛擬貨幣的監管態度,選擇法律環境相對友好的地區進行投資或訴訟。
投資前做好盡職調查,合理控制投資規模,分散風險。
虛擬貨幣投資機遇與風險並存。投資者應當充分認識到其中的法律風險,採取必要的防範措施,在追求收益的同時也要保護自身合法權益。